车祸粉碎幸福晚年 一张薄纸让老农多获赔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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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3:5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金陵晚报法援热线江北接待室里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未及记者与律师询问,老者已是声泪俱下:“白发人送黑发人已是不幸,但女儿的赔偿问题让我不甘啊,怎么女儿一条命就不值钱了呢?” 老人叫胡明海,今年已是80多岁。40多年前他中年得一女,起名胡得喜,从此,胡明海就一直生活在快乐之中。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粉碎了他的幸福晚年。
去年年底,胡得喜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骑着三轮车横穿马路,结果不幸丧身于一辆货车的车轮之下。交警认定胡得喜要承担主要责任,而肇事司机承担次要责任。 “记者同志,律师同志,我听说城里人和农村人的赔偿标准不一样,说农村人赔得要少多了。”当日值班律师——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王权律师计算后告诉胡明海,的确如此,如果按城里人的赔偿标准,那胡得喜家属可以获得赔偿25万元左右;如果按农民的标准来赔付,那么只有10万元。两者相差15万元。 胡明海再次流泪:“可是女儿一直住在城里啊,生活的标准就是城里人的标准啊,为什么要赔得少呢?” 王律师告诉胡明海:“如果能证明胡得喜生活支出与城里人并无二样,且达到了一定时间的话,可以向法院主张按城里人的赔偿标准。” 商议后,记者与律师陪同胡明海前往调查取证。王律师找到了胡得喜租房的房东。房东告诉王律师,胡得喜在他房子里住了好几年,还签了租赁合同。王权眼前一亮,这就是最好的证据啊! 胡得喜一案随后诉到浦口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得喜原房屋和承包地被征用后,一直在城里租房做卖菜生意,赔偿项目应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最终法院判定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胡得喜家属25万元。 前几日,胡明海带着判决书来到金陵晚报法援热线江北接待室,特别感谢了律师与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