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服务生盗窃老板房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4:5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宁华)因结婚缺钱,竟偷走老板4.9万元现金。9月20日,静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童学兵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6岁的童学兵在巨鹿路一家酒吧当服务生。今年5月19日晚,童听到老板让房东来酒吧取房租,想到自己正为结婚缺钱发愁,便趁老板忙于招待客人之际,偷偷溜进没有上锁的老板办公室,拉开抽屉,将报纸包着的一捆人民币塞进随身携带的袋子中,随后出门拦下一
新婚中的童还没有焐热炕头,就被找上门来的警察捉拿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