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玉专用标志“十一”亮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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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1:1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海涛)昨日,记者从蓝田县有关方面获悉,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穴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雪保护产品的蓝田玉专用标志,将于“十一”期间在蓝田美玉美食节上正式亮相。 今后凡贴有该标志的玉石产品就是真正的蓝田玉。该标志的推出为广大消费者从外观上辨别真假蓝田玉提供了依据。据了解,可以使用该标志的企业目前只有4家,分别是西安
至此,我省已有“陕西苹果”、“韩城”大红袍花椒、西凤酒、太白酒、紫阳富硒茶、安康平利绞股蓝等产品正式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专用标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