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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起没办交强险要受罚 家用车可罚2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7:38 荆楚网-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2日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定3个月的“过渡期”还剩一周时间就要结束了。从“十一”黄金周开始,车主如果还没办交强险,公安交管部门将有权先扣车、责令补办保险,并处以应缴纳保费的两倍罚款。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罚款额度将达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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