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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植物人”索赔6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8:37 半岛都市报

  本报 9月 22日讯(记者刘建) 5月 21日凌晨,商务车撞飞三轮车(本报曾予报道),一场车祸毁了一个家庭,做水果生意的张某不幸在车祸中受伤成为“植物人”,家人除了要应付其每天的花费,还要想办法还清欠医院的近 9万元医药费。近日,张某的家人将两辆肇事车相关人员起诉到四方法院,索赔68万元,目前法院正在对该案审理调解。

  根据四方交警大队认定,三轮车司机司某违法载人、违法掉头,负事故主要责任,
商务车司机殷某负次要责任,搭乘三轮车的张某不负责任。张某被送到医院后就一直没有清醒,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中。张某的家人遂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将肇事商务车司机殷某、车主李某和三轮车司机司某起诉到四方法院,索赔68万元。目前,三被告都认为赔偿数额过高,此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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