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误入女厕起色心猥亵妇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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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12: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9月23日消息 (记者 陈瑜艳 通讯员 罗天恩 吴钟 李艳芬) 9月22日, 浙江省玉环人张某因酒后内急误入女厕对一如厕女子起色心被玉环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6月26日凌晨零时许,张某下了夜班与工友一起到冷饮店喝酒。喝完酒,大家各自回家,喝多了有点醉的张某骑着自行车走到玉环县陈屿五一村村口公厕时,因内急,张某误入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实施犯罪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法律规定的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