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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儿媳“抢走”年迈公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09:40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23日讯(记者刘建)离婚后,薛女士“争”走了公公的赡养权,遭到前夫张先生的反对。今天,张先生称无法见到老人,准备起诉前妻讨赡养权,薛女士则称老人自己不愿回去,已经全权委托她来照顾自己的生活。

  今天上午,在四方人和法律服务所,家住北岭的张先生正准备找人打官司。他告诉记者,他和妻子薛女士1998年结婚,直到今年4月离婚,养父退休后,2000年患了脑血栓等疾
病,生活难以自理,为做买卖方便,2001年春天,他们把养父送到薛女士的老家莒县,由薛女士的父母帮助照顾。

  “养父这些年受到前妻父母照顾应该感谢,但是现在离婚了,老人应由我自己养,可她不让我去,我现在已经1年没有看到过养父了。”张先生介绍,养父的退休金每月3000多元,现在其工资卡、身份证等相关证件都在薛女士手中,老人的钱也全都由薛女士掌握着,他认为薛女士不把老人送回来,这是一个主要原因。

  记者随后联系到薛女士,她说张先生的养父现在在莒县被照顾得很好,离婚后她曾征求老人的意见,老人自己不愿回到张先生身边。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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