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要求加薪被拒绑架小主人敲诈500万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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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4日14:4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记者李胜南) 前天,浦东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绑架案,因东家不同意加薪,保姆心怀不满,窃得东家首饰,抱着3岁的小主人到了福州,要求东家支付500万元赎金,次日,她在福州被捕。公诉机关以涉嫌绑架罪和盗窃罪对保姆郑姬提起公诉。 郑姬是吉林延吉人,朝鲜族。今年4月,她到浦东的刘太太家做保姆,帮忙照顾孩子、洗衣做饭,工资每月1600元。郑姬表示,当时刘太太曾口头答应工资涨到1800元,但做了
7月9日,刘太太外出。郑姬拿走了刘太太的足金、水晶首饰挂件一包,价值6800余元。随后,郑姬哄骗孩子说带他去找妈妈,便带着韩国籍的孩子荣荣来到长途汽车站,当晚11点到达福州。当天下午,刘太太回到家里,发现孩子和保姆都不见了,再打郑姬的电话,始终没人接听,于是报警。 次日一早,郑姬用手机拨通了刘太太的电话,她说,自己带荣荣出去时被摩托车撞了,现在医院里急需用钱,让她拿500万元来。刘太太说家里没有这么多钱,50万元行不行,郑姬不答应,后来,她把自己的银行卡号给了刘太太,要她把钱打进卡里。当晚23时,郑姬在所住饭店被抓获,荣荣也被解救出来。经医院检查,荣荣并无任何损伤。 郑姬辩称,自己偷拿首饰抱走孩子,都是为了报复东家,并不是真的想要500万元。当时之所以要求刘太太汇钱,是因为自己担心回去的路费不够。她还表示,自己很喜欢荣荣,在离家期间,并没有虐待他。另外,郑姬的律师还称,郑姬处于更年期,情绪不太稳定,容易冲动发脾气。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绑架罪追究郑姬的刑事责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另外因其盗窃财物数额巨大,应以盗窃罪论处,并请数罪并罚。此案将择日开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