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里欲自焚 构成放火罪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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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9:23 法制晚报 | |||||||||
加油站里欲自焚 构成放火罪获刑 被告人被诊断患有抑郁症 本报讯(记者 付中)因一直找不到工作,23岁的小伙子靳某患上抑郁症,来到加油站欲用汽油自焚。日前,海淀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
因为只有初中文化,靳某来到北京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去年12月28日下午,已经身无分文的靳某来到海淀区某加油站内,二话不说抄起加油枪就往自己胸口上浇,然后掏出打火机准备点火。 在劝说过程中,一名加油站工作人员趁其不备,将其按倒在地,众人一起将靳某制服,扭送至公安机关。 在审查过程中,靳某被临床诊断患有抑郁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