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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发生剐蹭 一人砍伤对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3:36 法制晚报

  两车发生剐蹭 一人砍伤对方

  本报讯 (记者 李奎)车辆发生剐蹭后,某公司经理朱某竟持刀将对方手臂砍伤。记者上午获悉,朱某被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5年7月22日,朱某开车至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一路口时,与范某驾驶的车辆发生
剐蹭,二人发生争执。后朱某找出一把菜刀将范某的右臂砍伤,随后逃离了现场。今年3月,朱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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