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手费”起争执 一人涉嫌杀女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13:40 法制晚报 | |||||||||||
刘向民(左)交代时,被害人白某的哥哥(右)注视着他摄/李奎 因“分手费”起争执 一人涉嫌杀女友
上午受审时 嫌犯称两人感情一直很好 为此还和妻子离了婚 本报讯(记者 李奎)因不满相恋4年的女友提出分手,曾为这名女友而离婚的刘向民在一次争执中,竟将其杀死。今天上午,刘向民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带至市二中院受审。 庭审现场 由于交通拥堵,押运被告人的警车直到上午10时许才到达法院,比往日晚了40分钟左右。 被害人白某的哥哥伤心地告诉记者:“妹妹的死让全家感到很意外,直到现在还不敢告诉老母亲,妹妹的后事也是悄悄办的。” 36岁的刘向民被带进法庭后,不停地在向旁听席上张望。 “我俩是2002年夏天认识的,不久便同居在一起,我们感情一直很好,为了她我还和妻子离了婚。”谈起往事,刘向民的眼圈一直红着。 “既然这样,你后来为何要动手杀她?”公诉人大声质问。 刘向民说:“我通过她的手机短信,发现她竟然有外遇。” 刘向民说,这几年两人花掉的十几万元全是他的,而女友白某居然提出要和他分手,并同意给“分手费”。 今年3月24日凌晨,二人再次为“分手费”问题发生争执。刘向民称女友说的一句“一分钱也不给你”激怒了他,他随即用床单将女友捆起来,又用两根电线勒住女友的脖子,之后举刀扎向女友。 公诉人问:“你看到女友反抗了吗?” 刘向民哽咽着说:“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没敢看她……”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理审中。 据指控,2006年3月24日,刘向民在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二堡子村其暂住地内,因感情问题与女友白某发生争执。他持电线猛勒白某的颈部,并持刀刺白某的腹部一刀,导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