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受审竟无悔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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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1:1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昨上午,市一中院在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凶手刘某在庭上竟无丝毫悔意。 今年27岁的刘某老家在吉林省,2000年来重庆读书后,一直居住在重庆。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4月10日,刘尾随邻居阳某进入其房间,用手掐住阳的脖子,逼迫其交出现金和银行卡并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将阳杀死,抢走人民币30多元,手机一部,银行卡两张。刘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刘某昨日在法庭上说:“反正我是入室抢劫,也没什么好下场了,索性就把人杀了。”他还称自己抢劫之前就打定主意要杀人。当阳的家属提出索赔时,刘还和法官“探讨”死亡赔偿金的确定问题。 昨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