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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雇凶杀人成被告 面对法官提问称忘记党员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3:2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昨天,55岁的刘富奎站在市二中院法庭上接受公开审讯。他被指控在担任本市通州马驹桥镇古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村民对土地及村务管理等问题不满,他便授意刘风海等人对该村民曹某进行报复,结果致人死亡。

  

村支书雇凶杀人成被告面对法官提问称忘记党员义务

  被告人刘富奎。通讯员王鑫刚/摄

  “起诉书指控的属实吗?”法官问。刘富奎说:“不属实。这是镇领导叫我找人教训教训曹继云(被害村民)的。”刘富奎辩解说。公诉人立即提醒他:“曹上访反映的是关于你的问题,和镇政府有什么关系?”

  实际上,在去年3月28日,古庄村民们向村党支部提交了一份185名村民联名的罢免书。罢免书中认为,刘富奎多次将村中土地违规售卖,并以欺骗手段胁迫村民签下土地流转协议,因此提议罢免刘富奎等干部。5月9日,在镇工作组的讨论会上,村民曹继云宣读了刘富奎违反的7条法律。

  “他们没有权利罢免我!”审讯到此时,刘富奎情绪有些激动。“你有什么证据说镇领导授意的?你是怎么找人去教训的?”公诉人接连质问,刘富奎回答不上来。

  “你知道党员的义务是什么吗?”审判长这样出其不意地发问,刘富奎听完后愣了一下,小声说了句“知道”,审判长就让他说说“党章是怎么规定党员义务的”。这时,刘富奎低下头,然后说了句“记不清了”。“30年党龄,20年的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访群众没有按照组织原则和合理接待方式来处理,而是打击报复,你这是什么行为,你还振振有词?你这样对吗?”刘富奎顿时无语。最后他认可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

  此案在今天还将继续审理。

  【检方指控】

  村支书被控报复伤人

  公诉机关指控称,村支书刘富奎因该村村民曹某对村里的土地及村务管理等问题不满,即对曹怀恨在心。2005年5月初,刘富奎授意其他几名被告人对曹某进行报复。同年5月10日22时许,姜海龙开车带张跃及周明杰、袁林到曹某家附近,张跃等人持镐把等凶器猛击曹某的头部等处,导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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