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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房屋结构需“安全审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7:37 扬子晚报

  南京亚东城的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说,这两天他们正在装修新房,但到物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却遇栖霞区房产经营公司装饰装修受理站的工作人员在收费。业主们经询问后得知,这项费用的名称为房屋安全结构审定技术服务费。许多业主此前并未听说过有此项收费,因此想通过本报了解此项收费的“出处”何在。

  记者就此问题与栖霞区房产经营公司装饰装修受理站取得了联系,该站陆站长告诉
记者,南京市政府在2001年发布了194号令,根据它的规定,业主在房屋装修时,凡涉及到拆除墙体的,都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业主的装修方案进行安全审定。由于房屋装修基本属于业主家的私事,安全鉴定部门不可能知道得很清楚,因此,目前主要是靠现场巡查以及物业公司提供信息。同时我们也要求物业管理部门能积极地配合我们的工作,否则按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物管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向业主收取房屋安全结构审定技术服务费,已通过物价部门审核。栖霞区由于较偏远,为了方便群众和简化手续,我们每星期二、五的上午都会派工作人员到新交付的小区里,现场办公。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的郑先生也向记者解释说,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居民在装修时拆除非承重墙必须报批,然后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经技术鉴定后出具房屋结构安全审定书方可施工,由于技术鉴定属于技术服务项目,因此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可以按产权证的面积收取相应的费用。相关部门对房屋装修工程方案审定的目的,是出于对房屋结构安全的考虑,最终还是为了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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