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万余元货款到账后被“抹” 银行称是操作失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7: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饶纯武报道:“客户的汇款到账后我才发货,几个小时后,到账的货款又被银行抹去了!”武昌一商户就遭遇这等咄咄怪事。万元货款莫名被“抹”

  9月21日,彭元秀到银行取款时,被告知其账户上只剩500多元。彭元秀感到纳闷:“账上应该有一万多元才对呀。”于是,她赶紧打出交易明细,结果令她大吃一惊:8月9日有一笔交易,银行“抹账”10580元。

  彭元秀告诉记者说,今年8月9日上午,天门客户朱先生要购买其商品,并电话通知她,10580元的货款已通过农行天门支行干驿分理处,汇入彭的账号中。

  当日中午,彭元秀查账时,发现这笔款项到账。她从该账户中取款5000元后,当时账上的余额为11095元。

  当日下午,彭元秀将货物发给天门市干驿镇的朱先生。此后,彭元秀一直没有使用该存折。银行“操作失误”

  昨日,记者与彭元秀女士一起,来到其开户行———农行武昌中华路分理处,得知“抹账”的操作柜员均为农行天门干驿分理处的史小姐。

  昨日,记者致电农行天门干驿分理处的徐主任。徐主任解释说,8月9日上午,朱先生前来柜台办理业务,准备先从其卡上取款10580元,再存到武汉彭女士的账上。柜员操作失误,分别在朱先生和彭女士的账上各存入10580元。当日下午查账时,才发现这一重大失误。由于一时联系不上彭女士和朱先生,分理处决定从彭女士的账上抹去汇款10580元,估计此时距汇款约有五个小时。

  徐主任解释说,两三天后,分理处找到了朱先生,让朱补办了一个不对彭女士汇款的手续。

  银监局:两种情况可抹账

  彭元秀女士说,银行抹去她账户上的存款,可以不征得她的同意吗?

  昨日,记者就此请教了湖北省银监局的相关人员。该局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两种情况下,银行可以抹账,一是柜员操作失误,即本应汇款给张三的,柜员操作到李四的账号,及时发现后立即予以抹账;另一种是系统冲突,不用柜员操作,系统自动抹账。

  银监局表示,彭元秀女士发货之后,货款被抹账,其可直接向农行湖北省分行进行投诉。

  目前,农行湖北省分行正责令天门支行展开调查。律师:银行不得强行“抹账”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认为,朱先生在农行天门干驿分理处办理业务时,先取款、后汇款,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彭女士收到的是其货款。银行发现操作失误,采取“抹账”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侵犯了彭女士的利益。银行应无条件退还彭女士的货款。

  褚中喜律师认为,朱先生明显属于不当得利,银行发现问题后,可通过与朱先生协商追回损失;协商不成,银行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追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