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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5·5”网吧爆炸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19 云南日报

  新华社合肥9月25日电(记者周立民、程士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开庭审理“5·5”网吧爆炸案。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5日晚,卢东溟等三人在合肥市的两个网吧制造恶性爆炸案,致使2人死亡、2人受伤。

  庭审中,两名在“5·5”网吧爆炸案中死伤的被害人家属向制造爆炸的三名嫌疑人提出了共计37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余死伤者家属准备另行起诉出事网吧的业主。

  据检察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卢东溟今年45岁,是犯罪嫌疑人卢宏(19岁)的父亲,也是另一犯罪嫌疑人卢款(24岁)的叔叔。2005年上半年,卢东溟因经济拮据,意图通过实施爆炸敲诈他人,便和卢款、卢宏进行预谋。

  2005年5月,卢东溟在安徽金寨县一名爆破员家中窃取炸药40锭(每锭150克),雷管20枚、导火索约20米,并自制、试验了多个定时爆炸装置。今年5月5日21时左右,卢东溟和卢款把2枚定时爆炸装置放在“浩宇网吧”和“巨星网吧”窗台并启动定时装置。21时36分左右,“浩宇网吧”发生爆炸,致徐海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21时56分左右,“巨星网吧”发生爆炸,致张剑当场死亡、另一人轻伤,一人听力受损。

  2005年11月,卢东溟曾多次打电话恐吓泾县一当事人,以受人雇用对其报复为名,勒索人民币5000元,未得逞;今年6月初,卢东溟打电话以实施爆炸威胁“嘟嘟网吧”,勒索1万元,未得逞。

  合肥市检察机关公诉称,卢东溟、卢宏、卢款为了达到勒索敲诈的目的,在公共场所引爆爆炸装置,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卢东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爆炸物,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巨大的财物。合肥市检察院认为,应以爆炸罪、盗窃爆炸物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卢东溟的刑事责任,以爆炸罪追究卢款、卢宏的刑事责任。

  休庭期间,网吧爆炸案受害人徐海、张剑的亲属见到记者,他们的心情非常难过,希望法院能依法严惩罪犯,也希望此案能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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