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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持死者身份证取走存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0:19 中国徐州网

  死者女儿告上法庭索回

  彭城晚报讯(记者陈新颖通讯员徐漫妮魏东)作为死者生前好友,不但没有将寄存在其处的存折归还死者女儿,反而 私自取出部分存款。死者的女儿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自己应该继承的这笔财产。近日,睢宁法院审结了这起特殊的财产权 属纠纷案。

  王某与赵某关系很好。赵某去世前,将其身份证及以其名义储蓄的存单存放在王某处。天有不测风云,赵某于今年5 月突然去世。赵某的女儿秦某为母亲送葬后,得知母亲的存单存在王某处,于是就向王某索要,王某不仅未予归还,而且还持 赵某身份证取走了大部分存款。秦某一怒之下,于今年9月将王某告上法庭。

  秦某作为死者赵某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王某为秦某母亲赵某保管存单及身份证,是朋友之间的信任和委托 行为,王某用秦某母亲身份证取出存款占为己有属非法占有行为。在法庭上,经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部 分款项冲抵赵某欠王某的债务,王某返还给秦某2.2万元及死者赵某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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