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滋事遭反击 两败俱伤又悔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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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15:2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9月2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孙圣)醉汉无故死缠他人不放,被取闹者愤而还击,结果俩人都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5日,宁波市镇海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2006年1月5日下午2时许,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某村村民王某到村小店买烟,路上遇见曾因琐事与其发生过矛盾的谢某,此时谢某已喝下一瓶白酒,看见王某劈头就骂,王某
王某出事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诉至法院,谢某则在审理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向王某索赔80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本案的民事部分由王某一次性支付谢某赔偿款15万元了结。 鉴于被害人谢某在本案中有重大过错,被告人王某案发后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故法院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