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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无故不参加会议将被除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22:3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9月26日电(记者 孔博) 广东省政协26日出台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制度管理:政协委员一届内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达两次,政协常委一届内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达四次,将丧失其委员或常委资格。

  26日下午广东省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根据《规定》,委员一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或者常委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
委会议的,将受到提醒;委员一届内累计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常委一届内累计四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经主席会议同意,按规定程序,撤销其委员或常委资格。

  广东省政协秘书长杨懂说:“出台这项新规定的目的在于解决部分委员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参加会议活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规定》还对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位委员一届内至少参加一次省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或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政协组织安排的视察或调研、考察等活动;提倡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提出一条有质量的建议,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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