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溺亡两方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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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武法记者高云君陈宇)攀枝花市的赵某2005年9月参加光大旅行社组织的泰、新、马12日豪华游,在泰国金沙岛下海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其妻将旅行社告上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近日,法院判定旅行社承担10%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是78岁高龄老人,旅行社对赵某负有比其他成人旅游者更多的安全注意提示义务,而在赵某的爱人提出赵某能否下海游泳时,旅行社导游没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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