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百事仲裁风波”再起波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3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9月26日电(记者赵宝堃丛峰)历时已4年多的“百事仲裁风波”再起波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是否承认并执行百事公司与四川百事,百事(中国)与四川韵律的两宗仲裁案的国际裁决。跨国官司从国外又打回国内,其进展状况备受关注。

  百事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之一。四川韵律与百事方面1993年合作设立的四川百事公司,年利税总额超7000万元,曾连续4年获百事公司的质量管理奖。

  2002年8月1日,百事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突然要求对四川百事进行审计和检查,并于第二天以审计和检查不成为由,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要求终止相关合同和协议。这被称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一仲裁案”。由于诉讼对象不当,后来一案被拆分成两案进行仲裁。

  百事公司诉四川百事案于2005年1月作出最终裁决,在认定百事公司的指控绝大多数不构成违约和根本违约的前提下,以“拒绝检查”和“跨区销售”的理由裁决终止商标许可合同和浓缩液供应协议。作为国际仲裁中一个十分罕见的情形,三名仲裁员中有一人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字并出具了相反的意见书。其后,百事(中国)诉四川韵律案于2005年7月作出裁决,在认定四川韵律不构成违约的情况下,以双方出现合同约定的未能预测之情况为由,裁决终止合作。

  据介绍,国际仲裁后,如果一方当事者认为仲裁程序、仲裁员组成等存在违法因素,可在仲裁地国向法院提出撤消裁决的诉讼;另根据《纽约公约》规定,可在执行地国向法院提出承认并执行的诉讼。百事方面最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申请,而四川百事和四川韵律作为被申请人则要求法院不承认和不执行最终裁决。

  在9月20日起进行的法院听证会上,双方对两案的仲裁争议,突出表现在几个月前被捕的王生长在此案中担任百事方面指定的仲裁员是否公正上。王生长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捕,这引发了对百事国际仲裁公正性的强烈质疑。

  专家指出,部分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一段时间,利用国内合资、合作企业打开市场后,会把当初的“双赢路线”变成“单赢策略”,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警惕我国在一轮轮的“引资、引技、引管理”潮后,会面临后期的“纠纷潮”。原国务院关税税则办公室副主任肖宏章说,四川百事因为“带头”反对浓缩液无端涨价等与百事方面矛盾渐深,这次仲裁是典型的“过河拆桥”,联系百事近年来与上海、武汉、南京等厂相继发生冲突,不难看出在尚无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情况下,加强限制类外国牌

  号碳酸饮料管理确实是当务之急。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梁慧星认为,此次裁决如不加以有效应对,极有可能成为判例,被今后解决国际经济纠纷所援引,不利于保护合资合作企业的

  中方的利益。鉴于裁决违背了中国的现行法律、行政权等“公共秩序”,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法院要求不予承认和执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