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10年发现妻子有老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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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1:59 新京报 | |||||||||
丈夫以妻子重婚诉求离婚被驳回 新华社南宁9月26日电(记者张周来)广西南宁市韦先生和江女士结婚10年并育有一子,不久前韦先生发现,江女士与自己结婚时还没与前夫离婚,遂要求法院判决他与江女士的婚姻无效。
今年38岁的韦先生与比他小两岁的江女士是在1996年3月20日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近日,韦先生无意中发现了一份江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判决书,下达的日期是1996年8月30日。韦先生认为,这表明江女士在与自己结婚的时候,实际上还与前夫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江女士是重婚。 被告江女士未作答辩,且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江女士与韦先生登记结婚为1996年3月20日,与其前夫于1996年8月30日离婚。鉴于韦先生起诉时双方婚姻关系还存在,且已共同生活10年,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遂驳回韦先生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