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游客偷渡所属单位被判赔付3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2:0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王悦) 一赴日旅游团有3名游客偷逃到日本至今不归。为此,组织这次出境游的北辰国旅将游客所在单位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告到了法院。前天上午,丰台法院一审判决硬笔书法协会向北辰国旅支付保证金30万元。 今年3月29日,北辰国旅与硬笔协签订了一份《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组团,协会一行25人赴日本进行为期6天的旅游。为防止个别人滞留不归,旅行社以北京
硬笔书法协会在法庭上辩称,担保书是北辰国旅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让被告出具的,显失公平,而且其虚构了一些事实,因此担保书依法无效,故其不应承担支付30万元担保金的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硬笔书法协会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担保书是北辰国旅采取突然袭击及虚构事实的方法要求其出具的,应认为硬笔书法协会是自愿的,未违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开出的,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认定有效。因此,北辰国旅起诉要求硬笔书法协会给付30万元违约金的请求,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硬笔书法协会对一审判决结果存有异议,他们表示有可能会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