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房开发商惹了一身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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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3:01 大连晚报 | |||||||||
无证卖房开发商惹了一身官司 开发商一房两卖成被告,法院一审判决返还房款及赔偿损失72万元;由于难以取得产权证,该开发商又成被告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两套房屋,结果其中一套房屋又被开发商卖了出去。李先生打官司要求双倍返还房款的请求被西岗区人民法院支持。 2000年3月,李先生与大连锦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锦华安装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李先生购买锦华安装公司开发的位于西岗区新起屯的两套商品房,两套房屋建筑面积均为150平方米,每套价款才18万元。李先生一次性付清了共计36万元的房款,锦华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也将房屋交付给李先生。2005年3月,锦华安装公司与马先生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又将卖给李先生两套房屋的一套卖给了马先生。李先生经过了解,才知道锦华安装公司没有商品房开发资格,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更谈不上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李先生将锦华安装公司告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自己购房款并承担购房款一倍的违约责任,共计返款72万元。 今年6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没有到庭。法院认为,被告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商品销售合同后,又将涉案房屋卖给了别人,并且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进行房屋预售,不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公司故意隐瞒这一事实,给原告造成损失,原告有权要求除返还购房款外并承担一倍的赔偿。日前,西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锦华安装公司返还李先生购房款及赔偿损失合计72万元。案件受理费由锦华安装公司负担。 昨天,记者了解到,由于购房者难以取得产权所有证,锦华安装公司已被一些买主起诉到法院,该公司开发的数幢房屋部分被法院查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