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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港将建成集装箱运输干线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5:03 深圳特区报

  由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组织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审议通过

  深圳港将建成集装箱运输干线港

  【本报讯】(记者王晓晴)记者昨日获悉,由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联合组织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这是全国最高层面的港口规划,中国沿海港
口建设与发展从此进入新阶段。根据该规划,深圳港所处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为全国五大港口群之一,将被重点建成全国集装箱运输干线港,同时在粮食中转储运、国内外旅客中转、邮轮运输等方面发挥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为进一步优化沿海港口布局,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国家发改委及交通部共同编制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该规划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

  深圳港所在的珠三角港口群由粤东和珠三角各港组成。这个港口群在依托及巩固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的同时,将以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港为主重点建设。其中,集装箱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港为干线港,汕头、惠州、虎门、珠海、中山、阳江、茂名等为支线或喂给港;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中转储运系统由广州、深圳、珠海、惠州、茂名、虎门等港口组成;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广州、珠海港为主。同时,以广州、深圳等港口组成粮食中转储运系统,以广州港为主布局商品汽车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珠海等港口为主布局国内外旅客中转、邮轮运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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