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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无牌电动自行车将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06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薛昆 实习生 王龙)“从今天起,在现有5个挂牌登记点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受理点,同时将对无牌证电动自行车的处罚日期延长至12月1日。”这是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出上述表示的。

  2万余辆电动车有了“户口”

  据不完全统计,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超过20万辆。8月20日起,西安市开始施行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挂牌登记工作,到目前为止,仅有2.2万余辆电动自行车拿到了牌证,也就是说,还有近九成的电动自行车在“十一”前夕无法全部实行挂牌。

  此前,公安交管部门曾经发布消息称,10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挂牌将不得上路行驶。对不挂牌登记或骑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一线交警将按照《道路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此,广大市民纷纷提出异议,电动自行车在“十一”前挂不成牌、拿不到照,“十一”后上路就要接受处罚的规定有失公正,因为问题出在公安交管部门,挂牌业务受理点太少,办理牌证的速度太慢,给出的处罚管理的期限太短。

  挂牌不受辖区限制

  昨日上午,记者在位于万年路23号的非机动车管理科看到,尽管秋雨绵绵,前来挂牌的市民还是排着长队,焦急而又耐心地等待着,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挂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拥挤的“壮观”场面从9月中旬开始就在5个挂牌业务点持续不断。尤其是即将到了“十一”跟前,前来办理挂牌登记手续的市民成倍增长,出现了“井喷”现象。

  面对此种情形,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就加快电动自行车的挂牌登记工作进行了研究。决定从9月27日起,再增加交管一、四、五、六、十一大队等5个挂牌登记业务点,加上原来的5个业务点,共有10个点同时办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广大市民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挂牌时,不受业务点辖区的限制,可就近办理,也可以到任意一个业务点去办理。这10个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点的具体地址如下:

  西安市公安交管一大队:乐居厂副35号;西安市公安交管四大队:西四路13号;西安市公安交管五大队:青年路43号;西安市公安交管六大队:团结西路1号;西安市公安交管十一大队:东游路2号;西安市公安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万年路23号;西安市公安车管所东区分所:长乐路82号;西安市公安车管所南区分所:东仪路19号;西安市公安车管所西区分所:三桥西部车城院内;西安市公安车管所北区分所:北二环伊势威车城内。监督投诉电话:85612800。

  “十一”上路只纠正不处罚

  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承诺,以上10个挂牌业务点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加班加点,周六、周日和“十一”国庆长假期间,正常办公,和工作日一样,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指出,从10月1日起,执勤交警对未按规定挂牌登记,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只做纠正、教育,督促车主尽快办理挂牌手续,不实施处罚。12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查扣处罚。

  同时,西安市公安交管支队车管所副所长耿银安还提醒说,到目前为止,除了所公布的10个挂牌登记业务点,公安交管部门没有委托任何销售商和机构办理电动自行车的挂牌登记业务,望广大市民周知,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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