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降低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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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6:0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张维实习生 李琳)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降低40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按照有关规定,可免交工本费。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做好全省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减轻纳税人负担,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发文,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原来每套60元(含外框)降为现行
文件同时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办理税务登记时,从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在此次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时,纳税人可以继续延用已有的正本外框,也可以选择到市场购买正本外框。 据了解,这次全省换发税务登记证约62万户,可减轻纳税人负担近250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