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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接生大夫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7:30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26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傅秀珍刘长江)没有执业资格、没有接生设备,为了挣接生费铤而走险,致孕妇母子死亡(本报曾报道)。日前,市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单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告人单某(女)系本市燕儿岛路某诊所内科医师。2006年4月6日上午,家住崂山区中韩街道的林某带着怀孕10个多月的妻子赵某来诊所要求接生。被告人单某明知
自己没有妇科执业资格,仍对赵某接诊,在明知道赵某系高龄产妇且超过预产期的情况下,仍将赵某留在诊所内观察、准备接生。当日下午2时许,赵某出现昏迷等病危症状,后被送到401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4时许死亡,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赵某系羊水拴塞猝死。

  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单某是内科主治医师,她所经营的诊所也没有妇科执业资格证书,按规定只能看内科的疾病,不能接生。像她自己所说“没有为孕妇接生等妇科项目,没有经营妇产科的资格,没有接生设备”。但为经济利益所驱动,在不具备接生技术和条件的情况下,曾经为几个孕妇接生过,每次收取接生费 800多元,所幸当时没发生意外。这次,不顾孕妇生命安危,贸然将赵某留下接生,终酿成悲剧。

  据检察官了解,38岁的赵某当时已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最小的孩子才一岁多。因为超生,没有准生证,再加上觉得大医院接生费较贵,所以不愿到大医院生产。当听两个老乡说曾经在单某经营的诊所生过孩子后,赵某就和丈夫林某商量到该诊所生产。2006年 3月中旬至 3月底期间,两个老乡分别两次带赵某到诊所做检查,单某都说大人和孩子正常,并约好到时候到诊所找她就行了。没想到最终酿成惨剧。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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