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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无“3C”房产公司挨罚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德阳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小区安装的户外动力配电箱无“3C”认证标志,受到该市旌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房产公司对此不服,将质监局告上法庭。日前,旌阳区法院作出判决,维持质监局的处罚决定。

  今年1月11日,旌阳区质监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区内安装的3台户外动力配电箱都没有“3C”认证标志。3月6日,旌阳区质监局依据《认证认可
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房地产公司不服处罚,将质监局告上法庭,诉称配电箱没有“3C”认证标志应当由厂家承担责任,因为房地产公司不是配电箱生产商和销售商,只是购买人。作为消费者,质监部门对房产公司作出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则认为,这批配电箱是由开发商建房使用的,并将其算入成本进行销售,应算作房屋的配套部分,应当购买具有“3C”认证标志的户外动力配电箱。

  法院认定,质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根据《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房地产公司诉称不能成立,法院维持质监局的处罚决定。

  记者苏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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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简称“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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