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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发票做手脚偷税38万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熊联彬胡保军记者高冰洁)为少缴税款,竟采取开具“阴阳票”的手段来逃避交税,结果触犯了法律。9月25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将被告单位成都市林园绿化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泽坤提起公诉,同时对被告人林泽坤涉嫌行贿罪一并提起公诉。

  据起诉书称,林园公司于2004年2月9日、4月10日同泸州市南高片区土地管理办公室
签订了两份绿化种植协议,承揽了龙马大道两侧的银杏树等绿化种植工程。泸州市南高片区土地管理办公室于2004年2月份至12月份先后支付工程款600万元给林园公司,林园公司收到600万元工程款后,并未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采取“头大尾小”的方式开具发票少列收入。按法律规定,在2004年度龙马大道绿化工程中,林园公司应缴纳税款390600元,而2004年度被告人林泽坤所在的林园公司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9188.21元,共少缴应纳税款至少381411.79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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