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爆打火机招来杀身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余文记者田富友)家住内江市威远县城的青年余某,因打火机打不燃,将打火机摔在地上,不料打火机爆炸,竟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昨日,当地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陈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贺辉、蒋理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判决陈俊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5000元。 今年2月12日上午,家住威远县城区的陈俊、贺辉、蒋理3人喝酒后分开。当陈俊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