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诋毁前女友被判赔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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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09:51 汉网 | |||||||||
昨日,法院一审判决分手后到处诋毁前女友的29岁男子张某向前女友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 今年3月,张某应聘至汉口香港路一公司,认识了同事黄玮(化名)。两人日久生情,建立了恋爱关系。由于张某为人自私,黄玮很快离他而去,与同事郑某建立了恋爱关系。被甩后,张某心理失衡,在单位传播黄玮身材很差,是自己玩得不要了才丢的等。
8月,黄玮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庭审中,5名同事先后出庭作证,声称听张某有过上述言论。记者王兵通讯员宗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