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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路上开查“交强险”汽车不贴保险标志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0:3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容芊报道从10月1日起,全国交警将开始对上路的机动车有没有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进行检查。连日来,市交巡警部门每天都接到上百只电话,车主纷纷询问无锡会怎么个查法,违规了要受到什么处罚,很多市民也非常关心原来购买的商业险没到期该怎么办。

  昨日,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此作出了解答。

  据介绍,今年7月1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7月1日后已投保“交强险”,申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者申领机动车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的,保险单证都须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这些机动车包括市区常见的私家车,以及城郊地区、农村地区出现较多的货车、摩托车、农用车、电瓶三轮车和手扶拖拉机等。

  目前,在无锡上路的机动车,车主都应将“交强险”标志贴在车辆驾驶室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如图)。像摩托车等没有驾驶室的机动车,相关“交强险”证明则要随车携带。

  有关负责人表示,10月1日起,全市交巡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同时检查机动车“交强险”标志。凡是办理过“交强险”,但汽车上没有贴标志的,车主都要被罚款50元。如果机动车应该办交强险却没有去办,一经发现则当场扣车。车主补办保险后,还要接受“交强险”最低报额1050元的2倍罚款,即处罚2100元。据悉,这笔罚款将统一纳入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社会救助基金,用作事故后垫付一时无法交纳的医疗费。

  当然,眼下很多车主已在7月1日前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三者险。对于他们,负责人表示开车随身携带商业险证明,接受检查时和驾驶证等一并出示就可以了。

  不带商业险证件也会被扣车,虽然不作罚款,但拿出保险证明才可提车。警方同时提醒这些驾驶员,要留心自己的商业三者险何时到期,随时接投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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