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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管理随意施工 厂房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1:35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徐亮 刘继斌

  本报讯根据有关规定,公路两侧50米内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可哈同公路555公里处路边不到10米的建筑控制区内却建起了围墙和厂房,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2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哈同公路555公里的香坊区向阳乡,在公路一侧记者看到,距离公路不到10米远的建筑控制区内挖了很多大坑,而且大坑周围建起了一圈围墙,总占地面积近百平方米。据哈同公路路政部部长冯振东介绍,9月18日路政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一伙人正在这个位置挖坑准备盖房。经过现场勘察,这个施工盖房现场距离公路不到10米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明确规定,公路两侧50米内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而且这些永久建筑物有可能妨碍以后公路拓宽、维修;一旦有车辆肇事冲出公路,容易危及路边建筑物及人员安全。检查当天,路政执法人员就对现场施工的负责人依法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责令现场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限期三天将违规建筑部分全部拆除。可三天过后,路边施工人员不但没有停止施工,而且仍在继续挖坑,并建起了大片的围墙。

  16日10时许,见到记者及公路管理人员进入施工地点,附近的一些工人和工地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据工地负责人讲,他们在此建厂房是经过乡政府批准的,而且办理了手续,可记者要求其出示所办的建房手续时,该负责人却拿不出来。

  随后,自称是香坊区向阳乡乡政府负责人的齐某来到了现场,面对路政执法人员和记者,齐某称,准备盖房的地方是向阳乡的地,公路部门无权干涉他们在此建房。由于施工方不肯拆除建筑,路政部门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对该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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