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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追回650万元维修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14:27 新民晚报

  不久前的一天,本市某小区5名业主代表举着一面锦旗来到宝山区法院撤诉,并将书有“同民共鱼水,公心洒乾坤”字样的锦旗,赠送给法院,感谢法院用真诚和智慧化解纠纷,为小区业主“追”到了10年不到位的650多万元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不到位

  该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在开发过程中,参与联建的另一开发商携款潜逃,致使小区的房屋维修基金一直未能落到实处。小区业主曾多次到有关机关上访,均未能得到解决。小区业主遂于今年5月22日以区房地局为被告,向宝山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简单驳回易激化矛盾

  宝山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初步查明,依照有关规定,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应与商业银行签订协议,开设房屋维修资金专用账户。房地局待房屋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开通后,再将代管的房屋维修资金转入专用账户。由于原告曲解了有关规章的精神,故可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请。

  但法院认为,本案表面上是为房屋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开设产生的争议,实质上是原告要求开发商给付房屋维修资金。由于小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由来已久,若简单地裁定驳回,业主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法官决定用自己的真诚和智慧来化解这起诉讼。

  追加第三人协调解难题

  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之间的争议不能成为不支付房屋维修资金的理由,因此法院依法追加了房产公司为第三人,进行庭外协调。

  法官的意见得到了区房地局的大力支持,一起耐心做第三人的工作。同时,法官对原告进行法律释明,并让被告派专人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通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房产公司终于同意6月底前全额支付650多万元房屋维修资金,连同此前房地局代为保管的房屋维修资金,原告专用账户内共计收到维修资金700多万元,纠纷得到了彻底解决。业主们专门召开业主代表会议,作出了向法院撤诉的决定。

  记者江跃中通讯员施洪俭李新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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