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院受理专利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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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1:5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昨日起,市五中院开始受理专利纠纷案件。市五中院和市一中院成为我市受理专利纠纷案的两个一审法院,市高院为二审法院。 据悉,该院可受理的10类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假冒他人专利纠纷等,管辖区域包括该中院辖区和市二中院辖区的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即发生在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万盛区、永川市、江津市、綦江县、荣昌
法官提醒,因专利权受到侵害,寻求司法救济的时候一般可从三个方面搜集证据:一是享有专利权且专利权有效的证据;二是专利权被侵害的证据,最直接的证据就是侵权产品;三是因侵权行为造成专利权人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专利权人为及时、有效保护其权益,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 记者张勇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