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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亡故家庭每人每月补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2:47 大连晚报

  我市启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5个条件,预计有760户家庭从今年开始领取扶助金

  独生子女亡故家庭每人每月补百元

  ■实习生刘方园首席记者陆彤

  今年我市继2004年实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之后,再次启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昨天,我市沙河口区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拿到第一笔扶助金。家住沙河口区72岁的韩大爷手握着1200元特殊家庭扶助金激动得热泪盈眶。他感慨地说:“虽然家里遭遇了不幸,但党对我们的关怀却透着温暖。”

  特殊政策

  有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据了解,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的目的是,在落实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由政府出资,针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给予扶助。我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年以来,全市少出生200万人。但是,一些计划生育家庭由于遭遇意外风险而成为计划生育弱势群体,更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扶助。

  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此项扶助制度本着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的原则,统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和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保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性。通过逐级审核、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进行直接补助、到户到人的政策。通过邮政机构建立个人账户,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到人,确保政策落实的可靠性。

  扶助对象

  应同时符合5个条件

  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5个条件:户籍为大连市;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曾经生育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现无子女;女方年满50周岁。

  扶助对象家庭需在家庭女方年满50周岁年度的1月31日前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报表》,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村(居)委会。经过村(居)委会审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审查认定几个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扶助对象建立信息档案。

  扶助金

  每年9月30日前发放

  大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扶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由市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委托市邮政部门进行发放。市邮政部门按照要求建立发放个人账户,实行转账核算和直接拨付。扶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邮政机构办理存折,领取扶助金。扶助金的发放时间为每年9月30日前。

  目前,我市启动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经初步确认,2006年预计有760户家庭1280人符合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并从今年开始领取扶助金,合计金额约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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