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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服刑犯人一家的生活——一次特殊的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0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27日讯(记者 刘云)我市一男子因一时冲动伤人被捕入狱,家中的妻儿陷入经济困境,此时其入狱前交的6万元商铺订金成为一家人生活的支柱。为了要回这6万元订金,监狱管教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展开了一次特殊的援助行动。

  2005年,市民荣某因为一时头脑冲动,和别人发生争执,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期至2012年3月2日。荣某服刑前曾向西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支付6万元
预订了两个商铺,当时西市场工程正在基础建设中,双方约定日后再签订正式合同。谁料想,本来想租赁两个商铺大干一场,改变一下家庭经济状况,现在却因犯罪入狱。荣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家里还有年幼的孩子,全家生活极度困难。

  济南监狱的管教干部发现了这一情况,决定帮助荣某向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回已经不可能再履行商铺租赁合同的6万元预订金。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联系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马上安排周家魁律师办理此案,并由段清新律师予以协助。

  两名律师认为,与西市场协商解决此案是上上策。由于西市场正处于繁忙的招商过程之中,加上负责此项工作的吴经理因为工作常常出差在外,周律师只好一次次的和对方电话协商。在和吴经理见面后,吴经理表示会尽力处理好此案,不过需要由他们的胡律师审核一下此案的相关材料。周律师与胡律师取得联系后,得知需要由荣某本人出具一个对于该预定金的处置意见。济南监狱管教干部王军平马上行动,并于当天将该意见书送到律师事务所。期间,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监狱、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关注此案,通过律师和积极工作,最终西市场同意将6万元预定金返还给荣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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