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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收保证金?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4:0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27日讯(记者 孙华)“一家公司在聚丰德4楼招聘兼职抄写员、促销员等,应聘者需要交纳300元保证金,是不是骗人的?”连日来,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对此,市劳动监察大队指出,该公司此举违法!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将其依法查处。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大观园东侧的聚丰德大厦暗访。该公司名为“天建营销策划中心”,租用了该楼4078房间。记者看到,室内有几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四五名工作人员。
不断有应聘者前来咨询,一些人还交钱签了协议,所应聘的工作涉及抄写员、打字员、模特等等。

  “抄写员都干什么工作?”记者问。其中一女子说:“抄一些小说、信封等等,每千字20~30元。与我们签订用工协议前,必须先交上300元保证金。”“为什么必须得交保证金?”“我们得从你的收入中提成10%,有些钱你是从其他客户手中拿到的,所以你得先交给我们保证金。”

  今天下午,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据其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并无类似招工的招聘资质。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该公司与应聘者签订的协议一沓、保证金交款收据一宗,并对该公司展开深入调查。

  劳动执法人员称,近期,不法分子借招聘收取押金后卷款潜逃的事件屡有发生。按相关法规,招聘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报名费等任何借口向应聘者收取费用,应聘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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