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在押人员表现良好可回家过中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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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5:32 重庆商报 | |||||||||
昨日,南岸区看守所,妻子给在押的丈夫喂上一块香甜的月饼 记者 徐元宾 摄 本报讯(记者 邱旭)昨日,南岸区看守所举办“国庆中秋,双节感恩”亲情座谈会,专程请来在押人员的家人和在押人员一起过节。活动期间,看守所还在刑期过半的在押人员中选出4名表现优秀的人员,将在10月6日至7日回家过节。据了解,“在押人员和家人24小时团聚”的举措系我市首次。 在押人员和亲人联欢
昨日下午2时许,从南岸区看守所里传出一阵阵优美的歌声,原来是看守所全体民警提前为在押人员过国庆、中秋节。 一个个由在押人员自编自导的节目充满对生活的理解及认识。看守所还为各个监室选出的12名优秀在押人员请来家属,一道与他们无障碍见面,共同欢度节日。 4在押人员回家过节 在活动尾声,看守所所长谭书林向在场的全体在押人员宣布:服刑期过半、平日表现优秀的4名在押人员将回家过中秋节。 据了解,这4名在押人员于10月6日中秋节当天的上午10点由其家属接回家团聚24小时,然后由家人于10月7日上午将其送回看守所。看守所孙副所长说,这是根据国家对在押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刑期已过半,每月月评表现非常优秀的主城区在押人员,将获得24小时与家人团聚的权利,此举有利于他们今后更好的改造。 家人签保证书当监护人 据孙副所长说,为保证其回家团聚的安全,看守所专门向即将回家过节的在押人员发出告知书,其内容大致有,在放假期间只能直接回家与亲人团聚,不能外出,不能走亲访友,不能饮酒等,如有违反将取消其今后的减刑和一系列权利。同时,看守所还让其亲人签下保证书,并担任回家团聚24小时的监护人。 八市民报名陪孤老过中秋 中秋尽孝心 免费吃月饼 本报推出“征集热心市民陪孤寡老人过中秋”活动后,受到广大市民追捧。截至昨日下午5点,有8位市民打进本报966965热线电话报名,于中秋之夜到市三福利院陪伴孤寡老人过节。 手机尾数为2920的梁同学告诉记者,她是外地人,目前在南方翻译学院读大三。看到本报的活动后,小梁觉得很有意义,就约了几个同学,打算一起去福利院陪孤寡老人过中秋。45岁的邓女士说:“我父母都已经不在了。一直觉得自己没怎么尽到孝道,因此想找一种方式来弥补。正好在商报看到这个活动,觉得很好。去陪陪孤寡老人,让他们快乐,也能让自己快乐。” 据统计,此次报名的爱心市民年龄多在20到26岁之间和45岁以上,其中以女性居多。本报将继续接受热心市民报名。凡拨打966965热线报名后参与活动者,本报将请接受关爱的老人随机抽出30名幸运者,免费赠送精美月饼。记者 唐凤灵 中秋寻亲 手机尾数为1542的刘先生昨天打进本报966965热线,希望寻找失散三年的哥哥刘辉。 刘先生说,他很早就去广东工作,后来哥哥也来到广东,但于1998年独自回渝,在石桥铺租房住。2002年,刘先生回渝后和哥哥失去联系。 刘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他还托警方查找但无果。“父母每天都盼着我能找到他,想托你们帮忙,希望过节时一家团圆。” 记者 唐凤灵 实习生 谭越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