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出台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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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6:3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已于近日公布施行。 《细则》指出:区政府负责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街道办设立专门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审批工作要本着尊重历史与现实、符合城市规划、依法建设管理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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