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暗通票贩子通风报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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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郑妍沙丽记者徐亢美)近日,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这是上海铁路法院系统判决的首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 现年46岁的陈某与票贩子刘富伟(已判刑)称兄道弟,经常在一起玩牌赌钱。去年12月21日,陈某所在的车站派出所传达了春运期间打击倒卖车票贩子的工作方案,陈某即于当
今年春节前,铁路公安机关在杭州抓获了刘富伟后,从刘的手机短消息清单中发现了陈某通风报信的事实。 陈某得知事情败露便于3月8日提出辞职,离开了公安队伍,并于7月14日,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