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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陈月饼鲜月饼混着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8:19 潇湘晨报

  本报讯将即将过期的月饼和新鲜月饼混在一起,如果消费者不仔细检查,很容易“中招”。前日,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在对高桥等市场开展两节检查时发现,月饼市场总体较往年有所好转,但仍发现无证经营等问题。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将即将过期的月饼和新鲜月饼混在一起卖。如一门店将售卖的潮式凤梨月饼的保质期为30天、生产日期标注为2006.8.28日的产品,却和9月二
十几日生产的月饼混在一起。工商人员表示,生产日期相隔很多天的食品应该分拣出来,单独销售,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对食品的保质期一目了然,否则容易误导消费者。

  检查还发现,月饼内包装不注明生产日期成为不少商家打出的“擦边球”。执法人员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有关月饼包装标签的规定,消费者很难识别盒中的月饼究竟是否在保质期内。

  工商人员表示,如果不在内包装打上生产日期,商家完全可以随时更换外包装盒,以确保月饼看上去仍在保质期内。

  率队前往现场执法检查的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局长谢朝晖告诉记者,辖区内虽然还存在少数无证经营的情况,但天价月饼基本得到遏制。今年100块钱一盒以下的月饼占月饼总数的80%,普通月饼占据市场主导,老百姓都能消费得起。

  雨花区工商分局从9月初开始,在辖区内开展会前、节前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26日,共出动执法检查三百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800余家,下发通知1500余份,当场纠正不规范经营场所46处,取缔无照经营户17户,端掉制假黑窝点2处,没收过期变质食品379公斤,口头警告不良经营行为113户,对欲从事月饼销售的经营户事先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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