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一部署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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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2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关伟)9月27日,记者从玉林市打击取缔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非法开采、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取缔。 据了解,对辖区内的无证或持过期失效许可证进行勘查、开采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使用民用爆破器材和危化物品,电力部门不得供电,工商部门不得发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