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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实施保险营销员100%挂牌展业亮证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1:0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厦门9月8日消息(记者黄立新 陈庚)从今天起,厦门市全体保险营销员开始实行挂牌展业,亮证服务。厦门因此率先成为《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出台后实施营销员100%持证并挂牌展业的地区。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厦门市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悉,今后想在厦门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人员,必须考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证书》,并且与所在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委托协议、取得“展业证”。展业证上详细记载了营销员姓名、资格证书号码、展业证编号、所属保险公司、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保险公司及行业协会监督电话等信息,如果营销员在展业过程中无法出示《展业证》,消费者可拒绝其提供的保险服务。

  厦门保监局张柏玲局长表示,实施营销员100%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各公司加强营销员管理,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实现“营销员规规矩矩卖保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据介绍,今年以来,厦门已经有7000多名保险营销员参加了相关考试,其中4000多名获得了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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