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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及华侨学生可申请奖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2:29 新闻晚报
□张骞

  晚报讯 市教委昨日传来消息,品学兼优、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最高每学年达8000元。

  据悉,凡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可以申请
奖学金。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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