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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不文明行为 没有侵犯肖像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3:02 法制晚报

  拍摄不文明行为 没有侵犯肖像权

  小李是个摄影爱好者。前几天在公园游玩时,抓拍到几个女孩随地乱扔果皮的照片,不料被女孩们发现,她们要求小李立即将底片曝光,并表示如果公布于媒体,就要告小李侵犯她们的肖像权。

  小李询问如果他的投稿被采纳,这种行为有没有错。

  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倪律师表示,公民肖像权的行使,如果是为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关单位有权在法律规定内,使用他人的肖像。小李拍摄照片反映的是一些公民不讲卫生的行为,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只要没有非法毁损、恶意玷污她们的肖像,就是合法的。 文/记者 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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