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门没锁 食客做小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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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4:27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万剑峰)无业人员唐青萱在饭店用餐,偶然发现楼上房间未锁门,趁机窃取店主钱财。近日,奉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4月20日中午,唐青萱独自到奉贤区金汇镇一家饭店用餐。其间,唐到3楼卫生间方便时,意外发现旁边的一间房间未锁门。他进房间发现沙发上放着一只女式拎包,里面
今年7月,唐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主动供述了该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