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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债,从厕所藏到配电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4:27 新民晚报

  一房产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四处躲债,不配合法院执行,法院遂宣布对其处司法拘留15天,嗣后其女友以个人名义担保还款,其本人也承认了隐匿、逃离的事实,故法院提前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

  日前,一房屋租赁纠纷案件的申请人向虹口法院提供线索:久未露面的房产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伟(化名)出现了。这是一起业主将自家房屋出租给房产中介公司当商铺,出
租期间因租赁问题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屋租金5.85万元。法院多次发传票传唤被执行人韩伟,但他总是不露面。

  执行法官、法警接报赶到现场,只见申请人焦急地要求进去,被执行单位的员工坚决不让进,双方僵持着。执行法官进入室内,没有发现韩伟的踪影,见唯独厕所门关着,便轻轻敲敲厕所门。一会儿传出一个女声:“肚子疼,正上厕所。”一个多小时后,厕所门终于打开,出来的是韩的女友。

  执行法官走进厕所,发现抽水马桶里有烟头。细心的执行庭庭长还发现厕所里铝合金栅栏式的空调通风管道上覆盖着一张纸,用胶带粘着,但连一点灰都没有。于是,大家推断韩伟从这里逃走了。撕开胶带,执行法官发现通风管道较大,足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且连着隔壁美容院。大家分头寻找,终于在美容院配电间找到了韩伟。

  韩伟及女友被带往法院,女友写下了悔过书,韩伟则被司法拘留15天。嗣后,韩的女友以个人身份担保被执行单位还款,代其履行了法定义务,执行款全部到位。韩本人也承认隐匿、逃离的事实,并有悔改表现,故法院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通讯员顾琼本报记者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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