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恋爱不成数刀捅伤前女友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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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23:29 重庆青年报 | |||||||||
重青报讯(记者 舒航 见习记者 张燕 实习生 彭璟) 恋爱不成伺机报复,李兴平竟将前女友捅成重伤。昨日,丰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兴平有期徒刑七年。 李兴平,今年43岁,是忠县洋渡镇花岭村人。去年5月,被告人李兴平与被害人谭某某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今年5月22日上午,谭某某提出中止与李兴平的恋爱关系后,被告
昨日,丰都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兴平在与他人恋爱产生纠纷后,为泄愤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将人刺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兴平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该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