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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恋爱不成数刀捅伤前女友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23:29 重庆青年报

  重青报讯(记者 舒航 见习记者 张燕 实习生 彭璟) 恋爱不成伺机报复,李兴平竟将前女友捅成重伤。昨日,丰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兴平有期徒刑七年。

  李兴平,今年43岁,是忠县洋渡镇花岭村人。去年5月,被告人李兴平与被害人谭某某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今年5月22日上午,谭某某提出中止与李兴平的恋爱关系后,被告
人李兴平认为自己在二人恋爱期间为谭某某花用了大量钱财,在谭某某的租住房内要求其返还,遭到拒绝后,二人为此发生纠纷并抓打,李兴平被打成轻微伤。5月23日上午7时许,李兴平与谭某某在高家镇关田路相遇,并再次发生纠纷。李兴平从其挂包中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向谭某某身上猛刺数刀,造成谭某某肠系膜和左肾下极破裂出血。后经鉴定,被害人谭某某的伤属重伤。

  昨日,丰都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兴平在与他人恋爱产生纠纷后,为泄愤报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持刀将人刺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兴平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该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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